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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贷政策:“首套房”认定 不同银行标准不一
天津北方网讯:上周末刚刚出台的新房贷政策,已经在天津市各家银行陆续开始执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首套房贷”的认定标准,不同银行执行的尺度不一。部分银行已开始收紧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
采访中,天津市多家银行的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已经开始执行首套房贷最少首付三成,二套房贷最少首付四成的新房贷政策。
不过,对于何种情形可以认定为“首套”,各家银行的标准有松有严。
在对于“首套房”认定比较宽松的银行,市民只要以前申请的房贷已经还清,再贷款就可以算作“首套”。在稍微严格一些的银行,市民将此前办理的房贷还清,房子没有卖掉,再买房办贷款仍算作“二套”,但如果卖掉了已经还清贷款的房子,再买房办贷款就可以算作“首套”。而在“首套”认定标准最严格的银行,只要市民以前办理过住房贷款,无论是否已经还清,也无论此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已经卖掉,再买房办贷款都要算作“二套”。但也有银行表示,这种有过贷款记录并且已经清贷的市民家庭再度贷款购房,虽然要算作“二套”,但与没有清贷的市民“待遇”仍有差别,虽然首付最少都要四成,但对于已经清贷的市民,再次贷款利率仍可下调,而对于没有清贷的市民,再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有的银行还同时收紧了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幅度。比如一家此前以八五折优惠利率为“主流”的大型银行房贷业务人员就表示,以后该行办理的首套房贷利率将以九折为主,八五折利率“不如原来好批”了。另一家原先能够提供八折优惠利率的城商行房贷部门人士也表示,以后首套房贷利率会以八五折为主。
编辑:梁霄
关键词:贷款 首付 银行 住房 首套 房贷 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