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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贷政策:“首套房”认定 不同银行标准不一
新闻延伸
上海:二套房贷最少首付五成
据报道,上海住建委近日也公布了房贷新政: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上海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上海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当天也印发通知,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万元,并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北方网编辑张瑜)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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