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本金有去无回:“投资骗局”背后隐情重重

2017年01月17日 10:02 | 来源: 央广网
分享到: 

经济之声:利德公司方面的负责人一再表示,无论是叫张利民的人,还是叫李伟的人,所做的这些事情跟利德公司本身没有任何关系。但消费者反映说,利德公司的董事长魏兆云出席过启动大会,并且曾经面对面跟消费者有过沟通。如果如受害者所言,张利民以利德公司执行董事的身份和魏兆云一起出现过,这能说明什么?

潘圆:我认为双方肯定有关联,只不过关联的程度到底有多深,这取决于他跟公司比如有没有股份上的合作,在公司的地位,即真正他在公司里有没有控制力。在法律上,比如从承担法律责任的程度上去判断利德公司是不是要对这个事情承担相关联的责任,责任的轻重等其实是比较关键的一个点,即跟涉嫌诈骗的这个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实际情况还要看警方调查的结果。

通过这个案例提醒广大投资者: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给出的承诺太过优厚,一定要警惕,不管是写在纸上的还是口头承诺的30%、50%的这种收益都要审慎,承诺的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经济之声:截至节目播出前,山东的很多受害者已经去胶州当地的公安局报了案,现在已经立案了,但目前看来还没有明显的进展。当地警方回应说,“这些消费者和公司是投资的关系,既然是投资就要承担赔钱的风险。”在调查中中提到的李伟,也就是张利民和他的公司的行为到底构成什么样的罪名?诈骗还是传销?现在涉案金额巨大,这些受害者的权益有没有可能得到维护,还是真如警方所说的,“投资需谨慎,风险自承担”?

胡钢:这个案件涉及到的罪名可能会比较多,但相应的结果可能会有很大区别。如果涉及到传销类或者集资诈骗类,这些投资者的中间人既是所谓的受骗者,同时也骗了很多人,中间层的这些投资者有可能也要被追究相关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他可能面临的不是退钱的问题,首先面临行的是政罚款或者承担刑事责任——蹲监狱的这样的风险。对于最基层的,就是听信了他人,纯粹投钱进去的,他有可能获得某种的退还。而按照以往类似案件的情况,相关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团伙往往在骗取了相关的钱款以后,要么携款潜逃转移相关财务,要么大肆进行挥霍,所以最终本金全额退还是比较困难。同时,现在这种聚集诈骗类案件,特别包括这种电信网络方式的诈骗是近两年公安系统、整个政法系统重大打击的新型犯罪,公安、整个政法系统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来侦破这些案件。因此,我相信随着案件的推进,相关的结果应该会水落石出。

编辑:梁霄

关键词:本金 投资 骗局 隐情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