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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员为何不卖字? 卖字不体面赠字显友情

2017年02月22日 16:51 | 作者:白谦慎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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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书成特例 书法成礼品

如果官员不卖字,他们的应酬书法就可能被看作“礼品”。如果说书法的赠与属于标准的礼品经济的话,那么在中国书法中还有一种很有值得研究的现象——索求。在中国文学和艺术中,索和、索书、索画、索题触目皆是。

在书法的索求中,中间人通常不会谋求直接的经济利益,有时会视代人索求为一种负担,并不乐意为之。索求的书法很可能是中国应酬书法中最大的一宗,也就是说,在他人的索求下完成的书法可能在应酬书法中数量最多,而且是一种很有特点的非常规性“礼品经济”。

我们通常说“礼品”是用来送的,所谓“送礼”。当然,不排除是收受礼物的一方暗示对方“送礼”(有时等于是要对方行贿)。但不论自愿与否,送礼这个行为的起始点起码从表面上看来是送的一方。但是,索求书法恰恰相反,它是以“礼品”的收受方公开的索求为起点的。

在同辈和同僚之间的索求,常以互相尊重为基础,如彼此向对方索取题字,这有点像诗词唱和中的索和。对于辈分低、社会地位低的向长辈或地位高的索求,带有仰慕的意味。由于官员不卖字,对于索求者来说,就不存在着向人要字等于向人要钱的心理障碍。也正因为如此,索书者会很多。

索求可以是直接的。1870年前后,翁同龢办公后喜欢住在城内一个很干净的酒店,某一天,“酒家索书扇子极多。”我们并不清楚,翁同龢住酒店是否付钱,但毫无疑问,酒店为他提供了栖居之处和种种服务。这种索求是有服务在先,翁同龢也不便推辞。这可以被视为是一种交换。

索求经常是托人转求,求书者也可能并不认识写字者。比如吴承潞托吴大澂求李鸿章的字。间接索求者或因路途遥远,有时并不是当下送礼,而是由中间人备礼,索求者欠着中间人的人情。至于中间人是否允诺代求,怎样代求,能否求到,这完全要看代求者和写字者之间的关系密切与否,以及代谁来求。由于不是对方花钱来买东西,对于索求,不必都应。这就是为什么吴大澂在给吴承潞的信中会说,李鸿章的“索书者接踵而来,大半束之高阁。代求墨宝尤不易得也。”

也正因为官员的书法不是商品,而是可以索求的“礼品”,官员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书写大量的书法,这就使艺术的欣赏和使用广泛地渗入到日常生活中各个方面。同时,这也是在经历了这么多的战乱之后,依然有如此多数量的书法存世的一个主要原因。

编辑:邢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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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润笔费 晚清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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