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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里”之争 争来的不应只是利益
萧山的这一系列动作,让这场争论进入了白热化。才有了近日诸暨市史志办和诸暨市人民政府分别给浙江省方志办、萧山区政府的一纸公函。同时也让沉寂了一段时间的西施故里之争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其实,近年来,类似“西施故里”的历史文化名人故里争夺层出不穷,公众早已司空见惯。从黄帝、炎帝、老子、孙子的故里被争抢,再到三地共抢一个朱熹等,甚至连文学名著中虚构的人物也不能幸免,比如山东等多个地方就要争做“大圣故里”。更有甚者,只要是历史上有的,无论真假、好坏都要一争到底,连《水浒传》中恶名昭著的西门庆,竟然也能引起多地争夺。有人因此总结称这是“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四海为家,诸葛到处显灵,女娲遍地开花,观音菩萨选美,齐天大圣找不到家……”
透过这些事件,我们或许能感受到人们对历史文化的珍惜,各地人民对名人的敬仰。然而,这样赤裸裸地争抢,真的只是因为崇敬名人吗?
争夺“名人故里”,恐怕有不少地方政府是基于一个“利”字吧?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历史文化名人背后,都是一个可供利用和开发的巨大资源,一旦开发利用好了,就是一本稳赚不赔的经济账。正如曾有学者所说:“名人故里之争,其实是争夺一个标志性的、有吸引力的、具显示度的文化旅游资源,以此提升该地区在全国或者省市的知名度。有了影响力就会有客源,就可以吸引投资,带来收入。”
其实,用历史文化遗产来扩大本地区影响,通过适度开发从而发展地方经济,这样的做法无可厚非。然而眼下我们所看到的名人故里之争,往往只看到了地方对于文化遗产中经济价值的追求,却忽视了文化遗产利用的真正意义。有的地方甚至为了商业开发而造出一些并不拥有真实历史信息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假古董”“假遗产”,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民族文化。
名人故里之争,可争议,却不应该演化为地区间甚至地方政府间的争夺。即使“争”,我们也要注重文化价值的保护,不能唯“名”是图、唯“利”是图。要知道,“名人故里”之争,争来的不应只是利益,更有责任。(李洁琼)
编辑:梁霄
关键词:利益 名人 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