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三大原因致无人机黑飞无法无天 专项立法迫在眉睫

2017年04月24日 10:16 | 作者:陈磊 | 来源:法制日报
分享到: 

2015年至今“黑飞”30多起

此次发生在成都市的无人机干扰民航飞行事件即“黑飞”。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的通报,4月14日14时05分,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跑道北侧30公里区域净空保护区内,发现无人机活动,导致三架航班绕行,地面航班等待5分钟。

4月17日至4月21日,当地警方又查处了多起无人机“黑飞”事件。

实际上,今年以来,国内已经发生多起“黑飞”事件。

今年2月2日,四川绵阳机场跑道上空出现不明飞行物,导致5个航班延误、3个航班备降。据绵阳警方初步调查,怀疑有人操控“黑飞”无人机。

2月2日、3日两天,云南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连续发现4起无人机“黑飞”事件,其中一起无人机非法飞行事件中,无人机离空中客机仅有50至70米。

另据民航部门公布的数据,2015年,全国共发生无人机干扰民航事件4起,2016年发生23起。

据此计算,自2015年至今,全国已经发生30多起无人机干扰民航事件。

针对“黑飞”,既有行政处罚,也有刑事处罚。

早在2015年4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起无人机“黑飞”案,北京某航空科技公司3名员工因为“黑飞”获刑。

2015年10月,民航新疆管理局依据民用航空法相关条款对某单位的“黑飞”行为进行处罚,开出了罚款两万元的罚单。

既然这样,为何“黑飞”现象仍屡禁不绝?

张起淮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其背后的原因主要有三个:首先是法律规范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无人机的规定偏向于原则性、指导性、临时性的意见,不能对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准入、适航审批、安全运行、监督管理等与无人机活动息息相关的环节作出切实有效的指引、规范和约束,无法“对症下药”。

张起淮认为,其次,现行规定没有得到遵守。我国已开始重视对无人机立法和管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但一部分从事无人机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法律意识不高,加之无人机飞行的审批手续还存在不够简化等弊端,出于经济利益驱使或者个人爱好,仍在执意“黑飞”。

在张起淮看来,第三个原因是执法部门的监管处罚尚不到位。对无人机“黑飞”的监管措施多以事后惩处为主,难以做到事前预防。对“黑飞”行为高发的企业和个人予以重点管控的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

傅添观察发现,无人机“黑飞”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可能在于从事无人机活动的人对现行法律法规不够了解,也可能是“侥幸心理”在作怪。

编辑:梁霄

01 02 03

关键词:无人机 专项 立法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