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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辅导机构暗藏四大安全隐患 管理乱获赔难

2017年06月09日 11:20 | 作者:熊琳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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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安全隐患

危及未成年人安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甘小琴法官表示,由于机构硬件设施、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在校外辅导机构中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各方如何承担责任常引发争议。西城区人民法院经调研发现,近几年未成年人在校外辅导机构发生安全事故的案件,呈现出文体活动伤害高发、设施设备致害多、非正规机构管理混乱等特点。

其一,设施安全隐患常致伤害发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陈乐表示,目前法律对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的场所并没有统一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实践中这些校外机构一般是租借在商住两用楼或普通居民住宅,甚至是地下室,设备简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其二,伤害事件多因同学间玩笑或摩擦导致。在西城法院受理的校外机构发生人身伤害案件中,一半以上案件是由于同学间的摩擦导致。此类伤害多发生在上课前或者课间休息时。由于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以及校外机构师资不足等原因,因同学间的摩擦造成伤害仍然是学生在校外机构发生伤害的主要原因。

其三,文体活动是伤害风险高发点。篮球、足球等体育活动要求参与者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应有一定的预知。参与者如因为违反规则产生损害,要自行承担部分责任。而对校外机构而言,开展此类文体活动,如没有规范的管理,易发生人身伤害案件。

其四,非正规注册的托管班管理较混乱、获赔难。陈乐介绍,当前一些托管班为个人开办,租赁普通居民住宅,没有经过正式的注册和许可,设施简陋,管理较为混乱,存在饮食卫生等安全隐患,易发生人身伤害事件。一旦发生损害,由于资质不全、责任不清等问题,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保障。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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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校外 辅导 机构 安全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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