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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培训机构“超前教育”亟须立法禁止
如何有效治理“超前教育”
暑期“超前教育”的盛行,让人们想起了著名的“钱学森之问”。
“‘钱学森之问’在教育界引起了反思。之所以培养不出杰出人才,是因为长期不考虑学生成长发展的需要,导致学生的天性长期被忽视,而天性被忽视则不能使其自身潜能得到充分发展。当一个孩子的潜能得不到充分发展的时候,那么被培养成人以后,就只能和其他人雷同,因而也就不可能有与众不同的顶尖人才出现。从这个道理来讲,不是超前就能培养出杰出人才,而是在恰当的时间采取恰当的方式培养孩子,同时根据孩子的天性设置培养方案,根据孩子的成长发展需要来决定如何去交流和培养,如此才有可能把孩子培养成为杰出人才。所以,‘超前教育’不可能培养出杰出人才,只会揠苗助长,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伤害,对孩子的发展造成阻碍。我们不应当采取这种方式去培养孩子,这是很多家长急功近利的一种表现,我们应当避免这种‘超前教育’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储朝晖说。
储朝晖认为,在人的成长过程中,需要以散步的方式而非赛跑的方式去培养发展,这背后的基本原理就是要按照孩子的天性去决定他的培养方案,去决定他的成长发展,而不是把所有的孩子按照同样的标准去培养,否则很难培育出杰出人才。另一方面,不同人的发展速度应依据其天性和能力所决定,而不是按照单一标准去硬性规定,不适合的必然会对其发展造成损伤,唯有适合孩子独特天性的评价标准才是最合理的、最利于孩子成长的。
长期以来,治理暑期“超前教育”收效并不明显,立法规制逐渐引起人们注意。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我国目前已经对学校教育、幼儿园教育提出明确的行政要求,不得进行“超前教育”。具体来说,就是幼儿园不得小学化,小学零起点教学。但是,这只是行政规定,且只对体制内学校、幼儿园管用,对进行教育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不管用。这一行政规定,不但在体制内的学校、幼儿园遭遇执行难,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加剧了培训热。
熊丙奇认为,对于目前培训机构开展的“超前教育”培训,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禁止。不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教学秩序会被培训机构的超前教学搞乱。培训机构最早出现时,是针对跟不上学校学习的学生,因此,其基本的定义是“补习”,但现今,培训机构早已经超越了“补习”的定义。培训机构可以给学生个性化的学习辅导,但不能助长早学、超前学,早学、超前学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本报记者 杜晓 本报实习生 冯一帆
编辑:梁霄
关键词:专家 培训 机构 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