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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占虎:从“天下大同”到人类命运共同体
“天下大同”理想,秉持“和而不同,允执厥中”的中道思维,彰显“以和为贵,有容乃大”的共存格局,追求“万邦和谐,万国咸宁”的共赢理念
人之为人,成于“能群”,基于“秩序”,在于“意义”。先哲荀子在《荀子·利论》中阐释了道德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起源论:“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以求。使欲不必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长,是礼之所起也。”跳出“争则乱,乱则穷”的利益冲突和秩序怪圈,就不得不回到人的现实性上,在利益诉求与秩序保障之间建构起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一是效法天地“能量变换”规律,提出“恒产恒心论”的物质文明观。人生而有欲,是社会再生产的原动力,是共建共享社会财富的直接目的。孟子的“恒产恒心论”,实现饱食暖衣,就是解决人们物质生活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人们所奋斗的往往与其利益诉求有关,利益纷争往往源自“寡”与“不均”。在“天然的共同体”中,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不足而无法提供充裕的物质财富。社会财富的“寡”与“不均”,往往激起历史的沉渣和蒙昧,进而导向“虚幻的共同体”。经历了蒙昧时代到文明时代,普遍的交换关系激活和保存了生产力,促进物质文明繁荣发展。在“天然的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质性跃升中,人们逐步掌握了支配“物”的权力,进而更好地掌握自己的命运。
二是效法天地“自然运行”规律,提出“规矩方圆论”的社会秩序观。规矩乃方圆之至也,是建构良序社会的准绳。《孟子·离娄上》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社会法则是天道法则的延伸,“规矩方圆”可以看作是对“天圆地方”之“天下”空间结构的效法。以仁政之道治理国家,就是践行规矩方圆之道,就是推行德法并用之道。“德法之治”作为“修齐治平”的支撑结构和实现方式,依然是现代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历史”走向“世界历史”的进程中,民族国家需要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处、和平发展、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世界各国需要共同维护共存、共荣、共赢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
三是效法天地“平衡运行”规律,提出“中道和谐论”的共赢发展观。中道和谐思维体现了博大的天下情怀,是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礼记·中庸》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致中和”是对天地“平衡运行”规律的方法论遵循。“天下大同”理想,秉持“和而不同,允执厥中”的中道思维,彰显“以和为贵,有容乃大”的共存格局,追求“万邦和谐,万国咸宁”的共赢理念。中华民族爱好和平,善于恪守秩序来彰显意义。中国率先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就是反对“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反对“弱肉强食”和“丛林法则”,反对“穷兵黩武”和“强权独霸”,坚持“中道和谐论”的共赢发展观,积极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探索人类共存发展之道、和平共赢之策。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天下大同 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