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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 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网络环境
全国政协“《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制定”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
互联网在有力拓展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接触大量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内容、个人信息资料被滥采滥用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于2016年11月报请国务院审议。我们收到送审稿后,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于2017年1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方面普遍认为,通过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很有必要。同时,有关方面对送审稿规定的内容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和意见:有关制度针对性不足;篇章结构需要优化;各方主体责任需要明确;防治沉迷网络措施需要细化;处罚力度应当加大等。
我们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各方面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我们认为,在立法审查和修改工作的总体思路上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突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上网权利,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学习网络知识、提高网络素养、正确使用网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明确各方责任,实行社会共治。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学校、家庭、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个主体的责任,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共治格局。三是坚持规范网络服务行为与促进网络产业发展并重。在明确和强化互联网企业责任时,坚持既必要又可行的原则,既促使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又不过度加重企业负担,注意引导互联网企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四是处理好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关系。既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做好衔接,又及时将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吸纳到条例中来。
我们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案正在深化和完善中。针对各位委员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司法部将认真做好记录,逐条研究,并对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抓紧推进立法进程。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杨小伟:
刚才听了各位委员专家的意见建议,深受启发,也深感责任重大。作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起草牵头部门,我们会认真梳理大家的意见,与相关部门一起进一步研究完善。
对于大家所提意见中的多数问题,我们在立法过程中都进行过认真研究,并作了相应的制度设计。但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覆盖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何统筹协调好各个部门的意见,也是我们在起草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大家提到的案例,如“蓝鲸事件”、“儿童邪典片”等,都在全社会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加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吁和期待,也成为中央网信办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但与此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涉及家庭、学校、社会、政府、企业等方方面面,即便目标一致,因为大家的视角不一样,意见也常常不统一。比如,关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迷游戏的矫治问题,有的家长认为确有必要采取一切手段予以矫治,否则孩子无法挽救;但另外一些家长却对设立网瘾矫治机构表示担忧。鉴于目前尚缺少明确的医学标准予以分类认定,我们从抓住主要矛盾出发,作出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方式干预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活动”的规定。这一制度设计,也为执法部门提供了进一步开展相关管理工作的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研究采纳大家的建议,配合司法部组织开展相关立法调研活动,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的内容进一步完善,推动加快《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之文:
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依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不当的网络行为,对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下面就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作简要回应:
一、 关于加强中小学一体化网络媒介素养培养。教育部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知识教育,注重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网络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内容。下一步,将组织专家深入研究,推动构建中小学一体化网络素养培养体系。
二、 关于发挥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作用。教育部要求各地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日常管理,指导学校加强校园网内容管理,建设校园绿色网络。要求各中小学明确各岗位教职工的育人责任,加强午间、课后等时段的管理,规范学生使用手机,注重发挥学校团、队组织作用,将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
三、 关于构建学校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预警和报告制度。最近,我们部署各地各校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了解掌握中小学生使用网络基本情况,重点排查学生沉迷游戏等问题。下一步,教育部将推动各地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推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预警和报告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 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家校协作机制。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通过进行家访、召开家长会议,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提醒每一位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责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的网络素养等。就如何防止学生沉迷网络,教育部还专门印发《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呼吁和要求每个家庭履行责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研究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时吸收借鉴,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肇雄:
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非常重要、非常必要、非常紧迫。听了各位委员和代表的意见建议,很受启发,下面就涉及工信部职责范围的三个方面内容作简要回应:
一、 关于在智能终端设备上安装网络保护软件的问题。刚才多位委员建议安装上网安全软件,并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前期,工信部组织华为等企业做了一些尝试,效果很好。下一步将加强标准制定,逐步全国推广,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推进的局面。
二、 关于督促网站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方面。几位委员建议加强网站监督,落实企业责任,健全举报渠道,强化违法问责。前期根据网络安全法要求,我们综合运用准入许可、社会监督、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各类企业落实相关法律责任。下一步,工信部将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特殊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特别是加强技术手段建设,实现以网治网。
三、 关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几位委员建议,加大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进一步明确收集使用的法律要求和管理规定,同时建议建立未成年人上网信息监测平台。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的特点,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加强督促检查。同时,研究监测平台建设的可行性。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各位委员和专家的意见,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落实。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未成年人 制度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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