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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改革缘何难推进 涉多方利益各地难统一
改革难点到底在哪里?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指出,现行的公积金条例是2002年修订。10多年来,房价早已翻了几番,而近几年公积金实质性的改革“可以说没有”。以北京为例,2002年北京新房价格平均为4000元/平方米左右,而2014年上半年成交均价约为26000元/平方米左右。而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自2008年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之后,就再也没调整过,不少购房者因贷款数额较大而放弃公积金贷款。
据悉,住房公积金涉及主体较多,包括单位、职工、中介机构、地方政府、管理中心、监管部门等,一旦改革,将要触动不少利益相关方。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涉及到强制缴存、扩大缴存面、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利益纠葛,可能是造成条例的修订工作连续两年被推迟的重要原因。
据统计,截至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约为全国城镇职工的78%,但缴存覆盖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约为20%,这意味着近80%的民营企业职工未被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此前表示:“结合公积金条例的修订,需要对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作出更加刚性的规定。”
一位曾参与条例修订工作的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对于扩大缴存面,各地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国有经济占比较高的省份,没有太大的抵触。但是,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省份,则担心通过立法强制扩大缴存面之后,会加大民营中小型企业的劳动保障负担。
此外,涉及到资金管理方面的改革也很难推进。据悉,公积金的所有权虽归职工个人所有,但是管理权却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学者在相关论文中分析认为,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作为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上缴财政,一旦对增值收益分配进行调整,将触动地方利益。另一方面,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自为政,一些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追求公积金保值增值和职工利益的驱动下,容易发生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存和营利问题考虑得比较多,忽视甚至侵害公积金所有者利益等问题。近年来时有动辄数亿元的公积金被挪用的新闻被曝出,背后的利益纠葛可见一斑。(记者 杜鑫)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改革 涉多方利益 各地难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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