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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助推 马鞍山市城乡医疗救助新办法出台

2014年05月19日 10:05 | 作者:张兴斌|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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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建议助推 马鞍山市城乡医疗救助新办法出台

  本报讯安徽省马鞍山市5日出台城乡医疗救助新办法,规定对特困供养人员的住院和门诊自付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以保障特困供养人员能够更好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新办法”的出台与该市政协委员建议助推密不可分。

  今年1月,在该市政协全会上,韩琪委员代表工会界别作《完善包容体系,让医保范围外重难杂症患者得到有效救治》的大会发言,呼吁建立包容的救助政策。即在救助对象上,不仅要囊括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更要囊括特困职工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在救助的病种上,不仅要囊括常见的重病,也要囊括疑难杂症等。市长魏尧专门作出批示,相关部门逐项研究,并在实际工作中吸纳委员意见和建议。3月20日,该市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大会发言内容,论证研究,于5月5日正式出台城乡医疗救助新办法。

  据悉,“新办法”规定,对所有特困供养人员的住院和门诊自付费用,在封顶线范围内予以全额救助,而此前的办法只针对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才予以救助;继续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救助对象因患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产生的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上浮5%;加强与慈善事业的衔接,对获得救助后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民政部门可在征得救助对象同意的前提下,向慈善组织提供救助对象的慈善需求信息,使医疗救助对象能够迅速获得慈善组织的补充援助。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救助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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