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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铁饭碗”的《条例》今日起施行 多政协提案建议:取消养老“双轨制”
砸了“铁饭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今日起施行
7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将正式施行,其中,由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法规形式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及工资收入等热点问题予以明确,是事业单位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社保并轨】事业编制人员也将参加社会保险
在事业单位医疗和养老保险“并轨”问题上,《条例》也释放出了明确信号。《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的又一重要举措。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认为: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是和国家的统一制定的保险制度一并来实施的,条例只做了一些方向性的规定,下一步还要等待推动,等待统一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制度进行推行改革,(条例)没有具体说,留下了很大的改革空间。对于养老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应该实行与企业目前实行大体一致的模式,也就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实行单位和个人双方缴费制度,建立起社会统筹的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基金,这样就可以实行资金的统筹安排和调剂使用。为了合理解决待遇差的问题,胡晓义明确提到,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不过,养老金双轨制并轨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合同关系】3100多万职工告别“铁饭碗”
针对个别地方出现事业单位招聘因人设岗的“萝卜招聘”问题,《条例》指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早在2005年,原人事部就曾作出类似规定。新条例的出台,意味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从部门规定上升为法律行为。《条例》也对签订长期合同作出新规定。按照以往规定,在本单位工作满25年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新条例指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以签订长期合同。相关人士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超过3100万人,这意味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日前,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目前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还有“死角”,不少单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条例实施后要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条例 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