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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试点省市司改启动 小步向前 全国政协党派中央多次调研

2014年07月04日 09:15 | 作者:王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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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此次司法改革不同于以往。1999年的第一轮司改,由“两高”分别制定各自系统的规划性文件。此后两轮,则是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政法委文件。而此轮司改至今,则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了3份框架性文件。

  “以往几轮司改是由中央政法委主导,而这轮司改则纳入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范围之内。”北京一名刑诉法学者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试点牵头机构的不同,意味着改革调动资源的不同。比如湖北省十堰市此前进行的诉前调解改革,改变了以往法院牵头的做法,而由当地政法委牵头。十堰市法学会和公安局等部门因此加入改革,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各司法部门的协调工作,变得更加统一了”。

  再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例,这项改革不仅需要法院、检察院的配合,还需要协调人大、信访部门等非司法机关。

  6月15日,中央司改办负责人介绍,6个省市试点,经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商议后最终确定。对于此次中央有关部门确定的6个省级试点,“这些改革需要在省一级统管,同以往试点相比,更具系统性”,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轮司改中,据公开资料显示,江苏、山东等地,甚至在6个试点省市之前召开了深化司改的专题会议,拿出了地方司改的初步方案。

  这意味着,此次6个试点并未“垄断”试点权利,而是形成了一套不同层级、不同项目的司改“矩阵”,这亦给改革“自愿者”留出了体制空间。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透露,河南正在申请作为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管的全国试点。尽管至今其申请结果未见公开报道,但其改革已被河南省深改小组列为司改重点事项。

  河南和海南都是省直管县试点地区,河南的试点县达到10个,占全国总数的三分之一。在此基础上,河南提出建立省直属中级法院和检察院,其中包括河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和河南省第二中级法院,跨行政区划进行司法管辖。

  “如果河南的省级统管改革成功,其对全国的示范效应肯定好过海南”,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说,“毕竟海南的行政建制太特殊,全省只有海口、三亚和三沙三个地级市,其中三亚还不设区”。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试点 改革 司法 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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