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最政协最政协

全国政协“进一步规范政府土地审批与项目环评行为”调研报道

地方重大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委员表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才是解决之道

2015年04月29日 08:45 | 作者:朱婷|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全国政协“进一步规范政府土地审批与项目环评行为”专题调研组近日在四川、广东调研时发现,由于土地审批周期过长,与项目建设周期存在冲突,地方重大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就眉山来讲,违法用地的情况偶尔还是有的,问题主要出现在工业园区。”在与调研组座谈时,四川省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朝华坦言,有时项目已经进来了,但批文还没下来,“所以有些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已经开始建了”。

 

  “我们不应该对违法违规找理由,但确实很无奈。”宋朝华说,土地的征收权,不在国务院就在省政府,往往是各地的申报材料摆了一屋子,工作人员昼夜加班,根本忙不过来。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不得不“跑部进京”,甚至跑一次两次还不行,地方工作人员只好就在北京住了下来。

 

  四川省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森林说,由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省里相关部门30天可以拿到批文,但要真正拿到一块地,各个环节下来,顺利的话也需要一年零三个月。如果这块地是政府规划,就要先开始进行补偿和安置。而补偿的标准两三年会调整,标准一有变化,极易引起被拆迁地居民的纠纷。

 

  一方面是地方亟待开工的重大项目,不乏国家总体规划的交通等重点建设项目,另一方面是批文迟迟下不来的尴尬,地方政府只能铤而走险。“这样做是未批先拆、先建,追究起来是违法行为,我们感到很矛盾。”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华说,希望在征地批文没有拿到时,在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总体规划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用地的合法性。

 

  在广东省,调研组同样看到了类似的情况。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方为民表示,违法用地中,有一部分便是重点工程未批先用。“在用地没有批文的情况下已经实施了征地,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方为民说,地先征用了,虽然最后都能批准,但法律风险极大。

 

  “违规违法、未批先见的情况普遍,说明规则存在问题。”委员们认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应该从实际需要出发,及时修订相关法律规章,进一步完善制度配套,提高审批效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批先建”的问题。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地方重大项目 规范政府土地审批与项目环评行为 调研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