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最政协 最政协
广西一政协委员名誉维权陷困境 合同纠纷被贴“大字报”
恶意横幅和传单
陈希财清楚地记得,2014年6月5日清晨,一阵急促的电话惊醒了他的睡梦,之后,他的人生“转入了另外一场恶梦”。
打电话给陈希财的是岑溪市浙江商会的会员,他告诉陈希财,岑溪市义州大桥两侧挂满了白底黑字的横幅,并有人散发传单,“说陈希财是诈骗犯,骗其公司数百万元”。
2014年8月15日,南宁市金融办召集双方协调时,张晓当场承认其挂横幅发传单侵犯陈希财名誉权的行为。
陈希财知道这一切都是张晓安排其公司南宁市恒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恒隆公司)的人干的,在此前,张晓曾经多次找“不明身份的人要挟我,也公开声称钱不要了,要搞臭我让我无法在广西混下去”。
陈希财立刻报了警,也配合岑溪市公安局到经侦大队做了询问笔录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岑溪市公安局民警也曾到南宁恒隆公司找过违法行为人进行询问,后来却不了了之。
2014年6月,陈希财实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办举报南宁恒隆公司的违法行为,区金融办将举报信转交南宁市金融办。同年8月15日,南宁市金融办召集双方协调时,协调中张晓当场承认挂横幅发传单等行为,因双方意见不一,陈希财拒绝了南宁市金融办的协调。
2015年6月,陈希财获知,南宁恒隆公司曾于2014年6月20日向南宁市金融办递交了一份名为《陈希财诬告恒隆公司汇报材料》的材料,陈希财认为,恒隆公司此份材料存在严重捏造事实对他进行诽谤,并存在欺骗南宁市金融办的嫌疑。对此,陈希财称,其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桥归桥、路归路。“陈希财说,关于借贷合同纠纷,他相信法院的判决,也尊重法院的判决,但其名誉受到严重侵害问题怎么办?”张晓疯狂的举动,给我的生活,工作、名誉、人格尊严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陈希财希望讨要一个合理的说法。
编辑:薛鑫
关键词:政协委员 政协委员名誉维权 合同纠纷 “大字报” 恶意横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