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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权力清单做好“减法”

全国政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协商会综述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新一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

2015年07月13日 08:38 | 作者:谢靓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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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下放,基层政府要“接得住办得好”

  今年5月,王红委员跟随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赴江苏、重庆调研。她说,调研发现,地方政府改革压力较大,有的基层政府存在“接不住”、“办不好”的难题。

  “比如万州区政府向镇乡街道下放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共41项,其中16项以委托和代理形式下放,这种承接审批权力尚缺乏依据。”在王红看来,权力下放不能玩“自由落体”,要给予基层政府必要的人财物保障,让基层接得住、办得好。

  戴晓凤委员曾参与湖南省政协对于地方政府承接落实中央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协同调研。她说,调研中看到,“有些部门‘接权’力量不足,配套监管措施也跟不上”。戴晓凤建议,相关部委协助地方在制度建设、软硬件建设方面跟进,确保行政审批权下放与地方审批能力建设相匹配。同时,国务院要逐项明确取消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监管能力建设不落后于权力取消下放进程。

  在田岚委员看来,基层政府是离老百姓和市场最近的,让群众有获得感的重要一项就是基层政府要完善服务细节。田岚建议,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基层政府要明确办事流程和具体办理方式,要有清晰的流程和办事模版,力求让群众和企业登门办事时“一张目录看清楚、一个窗口问明白、一个流程办成功”。

  江利平委员认为,当前地方政府改革方案系统性与操作性不强,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较为松散,各地进展参差不齐。而且,从国家层面也缺乏统一、有效革激励引导机制和问责约束规范机制,影响了基层政府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透明度。为此,他呼吁制定科学合理、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行政审批项目的标准化、规范化,并构建有效的基层政府政策激励引导机制和问责约束规范机制。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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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国政协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协商会 简政放权 转变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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