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今日读图今日读图
公务员撞死人用公款赔 不受法律追究反升官
近日在广州中院开庭时,何健勇供述,他害怕“借支”款2年未还的事情败露,于是从自己账上转了17万元到旺阁公司账户,进行“平账”。但几天后,何健勇又凭着一份《关于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请示》文件,到旺阁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了“报销”,17万元又回到了他的腰包。该份《请示》文件中,旺阁公司称何健勇是“因公”发生事故,公司愿承担大部分赔偿款,何健勇个人仅需承担2万元。《请示》上面有黄阁镇副镇长袁某发的签名。
公务员撞死人用公款赔
按照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何健勇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何健勇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却迟迟未被交警部门立案以及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被害人的家属发现,何健勇一直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其交通肇事案不但没有立案,何健勇后来还升了官。案件的异常处理引起了死者家属的不断信访投诉。
2年后才被刑拘 还把一公安副局长拉下马
2012年下半年,南沙区黄阁镇纪委接到投诉,并决定对车祸事件展开调查。2012年8月左右,在发生上述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2年之后,何健勇才正式被刑事拘留。
何健勇一案案发也牵出番禺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于广辉并导致其落马。据于广辉事后交代,何健勇交通肇事案发生时,他分管番禺区交警、消防等工作。何健勇交通肇事案发生于2010年8月19日,8月30日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按规定,何健勇负主责,责任认定出来当天就要被采取强制措施。但何健勇通过关系找到于广辉,于广辉让何健勇回单位开个求情函,并说会尽力帮忙。
2011年1月份左右,于广辉接到某领导的电话,让他关注一下此案。他于是马上打电话给下属的交警中队长,并交代先不要立案。他翻看了卷宗之后觉得此案证据充足,必须追究何健勇刑事责任,但上述领导又让他“想办法拖延”。2011年8月,于广辉发现此案仍没立案,遂让属下民警先拿回卷宗立案。到了2012年10月,于广辉觉得事态严重,便让下属民警开始走刑事程序。
2015年12月底,广州中院一审认定,于广辉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编辑:杨岚
关键词:公务员撞死人用公款赔 公务员撞人用公款赔 公务员用公款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