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三年严审案件2万宗 打造减刑假释“广州模式”

2016年12月22日 13:54 | 作者:魏丽娜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抛掉“高墙”的神秘,赢得减刑、假释的公信力。广州中院审监庭积极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新方式,率先在省内实行改革,以“提请公开、裁前监督—审判公开、陪审监督—文书公开、社会监督”为思路,通过裁前公示、引入人民陪审员、远程视频庭审、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扩大公开,杜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过程中“提钱出狱”、“暗箱操作”、“差别待遇”等不公正现象发生。

经过三年的推进落实,形成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广州模式”,扎紧减刑假释案件口袋。

减刑案中变更监狱提请50% 对罪犯不予减刑171件

近三年,广州中院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模式改革以来,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9394件,其中,减刑案件19309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99.6%,假释案件85件,占0.4%。

在审结的减刑案件中,维持监狱提请建议的9544件,占减刑案件总数的49.4%;变更监狱提请建议的9765件,占减刑案件总数的50.6%,其中,法院变更监狱提请幅度对罪犯减刑的9061件,占总数的46.9%,对罪犯不予减刑的171件,占总数0.9%,因提请机关申请或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退回案件533件,占总数2.8%。

充分体现了法院在审理减刑案件中,对刑罚执行机关提请意见的审理监督,不断发挥了法院在罪犯减刑活动中的审理裁定作用。

在审结的假释案件中,裁定对罪犯假释的72件,占减假结案总数的0.37%,不予假释11件,退回刑罚机关假释提请的2件。充分落实了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强化监督,杜绝腐败的中央要求,强化了案件办理透明度和公正性。

重点审理“三类罪犯”

为了解决“有权人”、“有钱人”服刑罪犯减刑快、腐败问题突出的问题,广州中院对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严格贯彻最高院“五个一律”要求,重点审查“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

三年来,共审结“三类罪犯”减刑案件736件,其中,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案件371件,经审理裁定变更监狱提请建议的190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51.2%,高于普通案件50.6%的变更率,原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案件88件;金融类犯罪罪犯减刑案件296件,变更监狱提请建议的148件;黑社会性质犯罪罪犯减刑案件69件,变更监狱提请意见的20件。

编辑:梁霄

关键词:减刑 案件 假释 罪犯 广州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