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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严审案件2万宗 打造减刑假释“广州模式”

2016年12月22日 13:54 | 作者:魏丽娜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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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协媒体监督不缺席

广州中院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减刑、假释案件庭审。2014年以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50余件。此外,还积极与有关部门磋商协调,逐步将监所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向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开放。  创新措施

罪犯主动缴纳罚金上千万

广州中院为严肃财产刑判项的权威性,将罪犯履行财产刑情况纳入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审查范围之内。为方便服刑人员能够就近、便捷履行财产刑,申请设立了在押罪犯财产刑履行的专用账户,罪犯在提请减刑假释期间,可委托亲人到有代收罚金业务的数十家银行,通过“绿色通道”账户直接缴纳罚金。实施以来,执行财产刑效果显著,广州地区服刑罪犯主动缴纳罚金1189.66万元。

释前谈话与当地社区对接

广州中院积极探索对假释人员、减余刑释放人员的释前谈话制度。询问释放人员出狱后去向及生活规划,了解同住人员、家庭成员情况,预先评估释后的社会风险,及时联系释放人员当地的社区矫正部门,做好释放人员的管控工作,掌握释后人员动态。

编辑:梁霄

关键词:减刑 案件 假释 罪犯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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