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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置与地上拥挤并存 如何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

2017年01月17日 10:23 | 作者:杨文明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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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停车难问题,不少城市都对新建小区停车位数量做了硬性规定,不断提高车位比。然而,非一线城市车位销售情况并不理想。新建地下停车位产权到底归谁?如何解决地下空置和地上拥挤并存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建了会赔钱,不建还不成

“比住宅多,比住宅还难卖。”在西部某省开发房地产的辛鸿(化名)说起新建小区的地下车位一脸无奈。“知道建了会赔钱,可只有配建了足够数量的停车位,楼盘才可能拿到预售许可证上市销售。”辛鸿告诉记者,从原来的一户一个停车位到每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配一个车位,车位成为商品房的标配。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不过,新建小区想要顺利售出这些车位却有不少困难。首先需要理顺的问题便是产权。“不是说车位归业主共同所有吗?为什么还要出钱买?”这是不少业主提出的质疑。

“我们开发的小区停车位均有车位证。建设前均取得了规划、建设部门许可,所有权归开发商,可以公开出售,不存在争议。”辛鸿说。

“不过有的新小区只能租车位、不能买车位。”辛鸿告诉记者,除了拥有产权的停车位外,现实中存在大量人防工程交由房地产开发商使用的情况。“这部分车位,开发商只获得了使用权,只能出租、不能销售,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辛鸿介绍。

西南某城市规划部门干部荣科长告诉记者,人防工程产权归政府所有,但实际上,不少开发商已经将建设成本均摊到了住户房价中,“有些情况下住户支付购房款时相当于已经支付了车位成本,再付租金肯定是吃亏的。”然而,到底哪些楼盘已经将地下人防工程均摊入购房款,这并不好认定。

“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情况相对复杂,类似人防工程类的停车位,如果建设过程中未将成本分摊到业主,经过人防部门同意,可认定开发商有使用权;如果建设人防工程成本已经均摊到购房款上,则认定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更合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葛磊律师说。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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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空置 拥挤 解决 城市 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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