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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商曝光7起典型消费案例 并对案例点评和提醒

2017年03月15日 20:34 | 作者: 付美斌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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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海口3月15电(记者 付美斌)3月14日晚,由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的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晚会上,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了2016年7大典型消费案例,并对案例逐一进行了点评和提醒。

微信集赞不靠谱 投诉至工商才领到

2016年12月2日消费者戴先生参加了某美容店的集赞活动,商家在微信宣传称只要集满38个赞就可以到店领取980元的电饭锅。戴先生在集赞完成后于12月3日到店领取时被要求需要支付80元才能领取,消费者认为商家的行为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于是拨打了12315电话求助。

经三亚工商局光明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商家同意按承诺兑现“集赞送电饭锅”活动。

随着微信的普及应用,微信“集赞”引起的消费纠纷成为投诉的新热点。2016年,工商12315消费维权热线共接到微信“集赞”消费引发的纠纷83件,微信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点赞送礼不兑现、礼品缩水、额外收费、数量有限等,涉及旅游、汽车、健身、餐饮、珠宝等多个行业。

海南工商认为,本案中,“集赞送礼”活动,是商家新的营销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商家承诺微信集满赞就送礼品的行为属于民事上的“要约行为”,微信用户认可并完成商家指定行为的要求,就表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本案中,商家在微信宣传页面明确表示集赞满38个即可免费领取电饭锅,并未提及任何附加条件。但实际领取时又加以限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消费者已按要求集满了“赞”,商家就应履行承诺,兑现礼品,否则就涉嫌虚假宣传或者违约。

海南工商提醒,消费者参加“点赞‘集赞”活动需谨慎,集满赞后,要通过转存、收藏、截图等形式保留好证据。如遇不诚信商家,应主动维权。

电视屏裂归责 该谁“自证清白”

2016年10月10日消费者朱先生投诉其6月底在新华南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价值2699元的长虹电视机,7月底该电视机内屏出现裂缝但外屏完好,要求商家履行三包遭拒,请求工商部门协助处理。

经海口工商局西庙工商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同一型号的电视机,消费者满意。

在消费维权实践中,电视机、手机等电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显示屏突然出现裂纹,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而导致的纠纷并不少见,2016年,海南省工商12315消费维权热线就接诉了62起此类消费纠纷。出现裂纹究竟是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遭外力撞击所致,还是显示屏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和经营者在归责问题上各执一词,难以达成一致。

海南工商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可见,屏裂归责问题已由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由经营者来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屏裂问题是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和产品质量没有关系,否则就应该承担责任。

海南工商提醒,购买液晶电视等耐用商品要注意:商品送到家后不要私自拆开包装,应及时拨打售后服务电话要求商家售后人员上门安装,安装前应仔细查看商品是否完好,安装后确定所有功能均能正常使用,然后再签字确认,以免出现问题无法维权。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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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海南 工商 曝光 典型 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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