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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录音缘何被最高法采信? 3方面"禁忌"不能违反

2017年05月23日 10:50 | 作者:董柳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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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私自录音属非法?

“私自录音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合法证据,关键要看录音是否是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获取。”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孟强受访时说。

他说,一般而言,影响录音合法性的因素包括:一是场合和手段。在公共场所取得的私自录音,其合法性比较突出,若是以偷拍、偷录、给手机植病毒等秘密窃取方式取得或在别人私密的谈话空间中取得,不被采信为合法证据的可能性较大。二是内容。如果谈话纯粹涉及个人或他人隐私,而与案件无关,那么隐私权要被优先保护;如果偷录者本身也参与了对话,且话题与案件有关,录音被认定为证据的可能性就大。三是要符合证据的一般要求,比如要真实、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等。

“还有一点,如果在场者一开始就声明‘不要录音’,其他人也都同意,此后若有人私自录音,至少构成对约定的违反,被认定非法的可能性较大。反之,如果录音者事先声明了录音行为,对方未反对,那视为取得了对方同意,被认定合法的可能性大。”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杰臻律师说,常见的无效录音证据有:采用专用窃听器材所做的录音;在他人私密空间如房间、汽车上安装设备所取得的录音;通过木马程序、入侵他人计算机、手机设备所得的录音。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制图:夏学群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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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私自 录音 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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