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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协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思考
四要完善协商机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为一个广泛、多层的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运行机制,是提高协商民主实效性的可靠保证。地方政协应围绕提高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把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规范,形成科学有效的调查研究机制、决策之前的协商机制、决策执行中的民主监督机制等,保证协商民主有章可循、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五要提高协商能力。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能力直接影响协商成效。各级地方政协要在优化政协委员结构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学习工作。重点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促进政协委员增强政治观念,遵守政协章程,履行委员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弘扬创新精神和务实作风,不断提高政协委员队伍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民主协商能力。同时,要切实尊重和依法保护政协委员各项权利,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条件,完善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六要培育协商文化。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需要营造民主、宽松、和谐的协商民主文化氛围。要大力宣传和倡导协商民主,积极培育协商民主文化,形成全社会支持协商民主发展的浓厚氛围。地方党委和政府要重视政协民主协商,牢固树立政治协商是重要民主程序的理念,真正使协商的成果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要大力营造平等协商的民主氛围,引导各协商主体增强协商的公心意识,切实以社会公共利益为重,真正把为发展多献计策、为民生多建良言、为社会多作贡献作为义不容辞的自觉行动。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协商 民主 政协 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