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9日,北京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记者会正在这里举行。
“请问委员,政协该如何加强民主监督职能?”在全世界媒体的关注下,记者关于政协民主监督的问题,打开了五位委员的“话匣子”。委员们坦言,民主监督在人民政协三项职能中确实属于“短板”。政协不具有权力机关法律强制性的监督职能,而是以在各种协商讨论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实现民主监督的目的。因此政协各种会议、提案、调研视察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中,其实都含有民主监督的成分,问题是这种民主监督的聚焦点够不够,力度够不够?
在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开幕式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作常委会工作报告,就如何加强民主监督专门提出,要有计划、有目的、有载体,特别是要注重民主监督的实效。“注重实效”,这成为过去一年贯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全过程的主基调,全国政协就关系国计民生以及地区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不以“说了算”为尺度,以“说得对”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监督性履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