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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2015年民主监督工作综述

让民主监督焕发“看得见”的光彩

2016年03月02日 10:17 | 作者:包松娅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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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导向”是“基本思想”


提起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亮点,监督性调研的开展当属浓墨重彩的“一笔”。这被认为是全国政协试图破解多年来民主监督短板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是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从2015年4月到10月,全国政协办公厅和专门委员会分别赴16个省(区、市)组织开展了12项监督性调研,推动了一系列问题开始破题并解决。


很多参加过监督活动的委员都知道,监督性调研不同于一般性调研的关键在于“监督”起来的一个“难”字。难在找问题、挑毛病,难在情况不明、是非难断,难在作批评、找难堪,难在被监督方不乐意、不配合、不接受。这也是民主监督工作长期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监督性调研则把政协、监督、调研、协商这几个元素有机结合起来,成为了大家乐见的一种“监督”方式。


“矛盾的交错点、利益冲突处,是监督性调研选题关注的方向。”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侯建民认为,问题导向是监督性调研选题的“基本思想”,选题在哪里?在中央文件明确的民主监督内容里、在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和党组工作要点里、在领导同志有关批示里。


针对选题是否可以随时展开调研,“时机”是重要决定性因素。在侯建民看来,选题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已列入立法调研、立法修订计划中;涉及的重大方针政策及领导批示都已实施了一段时间;涉及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是委员反映强烈且有一定调研工作基础的,均属于时机成熟。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全国政协12项监督性调研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小型农田水利、重大科技专项、特殊教育等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等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关于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等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等选题,凭借“切口小、立意高、角度准”,实现了政协民主监督的可操作性,并最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编辑:陈佳

关键词:全国政协2015年 民主监督 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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