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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长因工程招投标被放倒 “节日快乐”成受贿暗号

2016年09月12日 16:20 |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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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供述称,曹某作为市局执法监督平台项目的负责人,在市场上对电话录音设备进行了调研。后来曹某找到他,说市场上没有找到符合他们要求的电话录音仪,问其能否开发一款。后他做了样机并按曹某要求改进。对方比较满意,说会向项目总包商推荐。

后朱某公司中标,并签订了采购合同。此后,曹某提出要买一辆途观车,费用大概30万元,让其帮忙解决。朱某称,为了表示感谢,他给了曹某30万。

曹某承认,他推荐了朱某的产品,并收了朱某给的30万元。

不具资质行贿10万“堵嘴”

周某在图像处任处长期间认识了朱某,当时两人没有业务往来。2010年,周某调任有线处任处长,两人接触频繁,并合作多年。

2014年2月,市局有一个程控交换机改造项目招标,最终由北京一家软件技术公司中标。施工期间,周某看到朱某的员工在干活。朱某解释说,他借助这家公司的资质参与投标,实际由他们运作。

两个月后,朱某约周某到市局南门对面,在车上给了周某10万元现金。“我认为,朱某给钱是我发现了他的公司不具备投标条件,为了堵住我的嘴,我收了钱也没说出去。”周某说。

“在承揽项目后,周某挑了我很多问题”。朱某称,有一次吃饭,周某说没他签字,项目验收通不过,“我怕他不给通过验收,也担心他把我排挤出市局的项目,因此给了他10万元。”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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