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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张文家为例,她和父母及弟弟共同居住的宅基地为父母所有,拆迁中父母和弟弟算作一户,可以拿到每分地90平住房、商铺、车位、过渡费等。已经出嫁但并未迁走户口的张文,算作“女儿户”,只能拿到30平米每人的补偿,并且没有过渡费。
拆迁签字的环节,村里要求宅院的户主参与村民大会并签字即可。张文等“女儿户”在村里没有宅基地,也就没有权力决定是否接受协议。
“女儿户”告诉“北京时间”,在得知拆迁协议后,她们曾多次到村里、街道、信访等地讨要说法,村里的答复一直是“标准按照农村传统制定”,街道则认定“女儿户”不属于常住人口,不能拿到过渡费。
“政府的拆迁要按法律程序来,怎么能按照农村的规矩呢?” 张文说。
有“女儿户”告诉“北京时间”,自己的孩子当初在村里落户时,还被迫签了一个“放弃拆迁补偿资格”的协议。
“北京时间”联系了村里几户村民,有人认为男女应该平等对待,户口在村里自然应该拿到一样的补偿,但也有人觉得补偿政策也一定程度照顾了女儿户的利益,女儿都嫁出去了,就是外人,不应该留在村里“跟村民抢补偿”。
村支书:很多女孩出嫁不迁户口等拆迁
寨沟村党支部书记王虎龙告诉“北京时间”,在拆迁中确实存在对“女儿户”区别对待的问题。但这样的政策,是遵照的是农村的传统制定的,并且实际执行中已经在努力维护“女儿户”的权益了。
太原日报对寨沟村改造的报道。
王虎龙说,这次的拆迁是按照宅基地来进行补偿的,一套宅基地对应一份置换补偿。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很普遍,宅基地只有男的才能批下来,女孩即便留在村里也没有宅基地。现有的20或30平米的补偿,也是村里是为了照顾她们,从其他户的面积中挤出来的。政府拆迁钱数都是固定的,每人6万的过渡费确实没法再给了。
“我自己也是两个女儿,这个政策我也没有好处的”,王虎龙称。“拆迁政策的制定也都是开了村民大会的,拆迁时也没有一个强拆,说明大家都是认可的”。
他认为,很多女孩出嫁后户口不迁出,就是为了等拆迁。“好多村民把嫁出去的女儿户口重新迁了回来,还有人托关系把女婿的户口也迁进来了。”
王虎龙说,村里居住人口500人,可户口显示有接近800人,其中300人村里都见不到。最近拆迁结束,好多人的户口又迁走了。
关于“放弃拆迁补偿资格”协议,王虎龙承认确有此事,是村里开会通过的,就是怕该迁走的人不走,“搞乱套了”。
编辑: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