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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即使同居十多年 仍然不算近亲属
葛磊律师表示,死亡赔偿金这种人身属性很强的赔偿,其通常用于补偿、抚恤死者的近亲属。而由于没有合法婚姻关系,即使同居十余年之久,邹女士仍被排除在近亲属范围之外。同样的,虽然邹女士一直强调“他一直把我当成他老婆,家里人也都认可”,但李先生的遗产邹女士无权继承。
但由于邹女士与姐妹俩签订了对赔偿款的分割协议,葛磊律师表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姐妹俩在协议上签了字,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只要姐妹俩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邹女士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或者协议具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协议都应被认为合法有效。
现象
同居不是婚姻 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
由于社会中曾经广泛存在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却并未领取结婚证的现象,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确定了“事实婚姻”的认定方式。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后,“事实婚姻”便成为了历史,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属于非法同居。
而到了2003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删去了非法同居的概念,同年,《婚姻法解释二》将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和抚养问题纳入可以提起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同居关系由“非法”变为了“合法”。
事实上,同居关系普遍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葛磊律师表示,只要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对外又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就应认定为同居关系,最常见的情况便是情侣在未领取结婚证前即一起居住、生活。
婚前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法律上并无太大区别,在财产分割或抚养纠纷出现时,均可到法院进行起诉。虽然法律并不提倡不领取结婚证的同居行为,但同居并不违法,如果出现纠纷可以诉至法院。
经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同居关系引发的纠纷多为双方在结束同居关系后一方起诉要求分家析产,或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葛磊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法院审理中,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其实是依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处理的,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编辑: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