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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机构公号以献花放生名义“敛财” 监管存空白
寺庙否认和商业公司合作
新京报记者收到的付款信息显示,“普光缘”公号的收款方为河南平顶山普光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述公司成立于今年7月8日,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交流服务、舞台艺术造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并不具备提供宗教性质活动的资质。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以用户身份,联系到河南平顶山普光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网络推广,旗下运营有多个公号,其中就包括“普光缘”。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用户的“供养款”,将直接进入公司账户。这些资金会流向哪里?这名工作人员称,“普光缘”与平顶山当地的文殊寺有合作关系,通过微信收取的香火钱,将定期转交寺庙。不过,上述工作人员也坦言,这些钱“不是全部捐给寺庙”,至于具体捐献比例,其并未透露。
网友捐献的香火钱,真的被捐献给寺庙了吗?记者据此联系了上述公号运营者口中的“合作寺庙”,位于河南鲁山县的文殊寺。一名工作人员称,寺庙并未与商业公司有过类似金钱往来,也未授权商业机构以寺庙名义公开募集款项。
而另一家主打在线供佛的公号运营者则称,由于平台每日筹集的金额较少,公司目前没有与相关寺庙合作。至于平台以“供佛”名义吸收的款项,其称将“用于慈善事业”。
■ 追问
涉事公号是否涉嫌欺诈?
律师称非法占有隐瞒真相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诈骗罪”
与宗教场所并无直接联系,却以“供养”等名义敛财,这些涉事公号是否涉嫌欺诈?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对于违规接受捐献“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常清律师表示,商业公众号接受宗教性捐献,属行政违法行为,应接受行政处罚。如果该公众号在接受捐献过程中,暗示资金将应用于宗教,但实际情况不符,即存在“以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则构成“诈骗罪”,公安部门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将会追讨犯罪所得并返还受害者。
编辑:梁霄
关键词:公号 宗教 微信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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