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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城管体制改革破题 住建部晒七个“第一次”
权责清单落实不理想
按照《指导意见》规定,各地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制定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工作要统筹推进,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到2016年年底,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基本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
记者对18个省已经出台的实施意见进行梳理发现,绝大多数方案基本都是照抄中央《指导意见》。记者查阅了山东、辽宁、河北、河南、山西、云南、贵州、安徽、四川、甘肃等省份的实施意见、方案,除明确试点城市和步骤阶段,绝大多数的内容和语言都与《指导意见》如出一辙。对于城管系统最关心且长期呼吁的职责范围、编制身份问题,方案都较为模糊和原则性。
对于这点,莫于川分析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考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定的时间要求,所以确定2016年底之前,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基本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这个要求对于各地城管执法单位来讲确实有点高,各地在落实《指导意见》方面大多采取了保守方法,照搬也是不得已的。基于目前住建系统刚刚接手城管工作,以及诸多部门协调等难题,权责清单的出台不会很快大范围展开。
编辑:梁霄
关键词:城管 执法 城市 管理 娘家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