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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拘执行年龄降至14周岁 能否破了“养猪困局”?
日前,公安部公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将行政拘留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低至14周岁,引发热烈讨论。
意见稿到底改了啥
现《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二)七十周岁以上的,但是二年内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曾受过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准确解读:
本次征求意见修法并没有降低了行政拘留的年龄,而是降低了行政拘留的执行年龄。即从16周岁开始执行行政拘留降到从14周岁开始执行行政拘留,同时14至18周岁初犯免于执行。
编辑:梁霄
关键词:执行 年龄 养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