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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儿童惨死垃圾箱 整合未成年人保护力量难在哪?

2017年05月22日 16:44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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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之道,关键在“联”

“部门联动关键在‘联’。”陈怡璇结合多年未成年人保护实务工作,深有感触。而如何联,怎样联,来自国外的经验或许有值得借鉴之处。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儿童保护官员苏文颖曾实地走访荷兰和瑞典,当地对于儿童保护的做法令她印象深刻。

苏文颖介绍,荷兰在社区设立了儿童虐待和家暴举报中心,该中心对大量来自社会及医疗卫生机构的关于儿童受到侵害的举报进行筛选。这其中绝大部分需要对家庭提供更多支持和服务,有进一步调查必要的极少部分举报被转移到儿童保护局。儿童保护局是设在司法部下面的机构,主要是受理儿童被侵害案件的举报,也会开展相应调查,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案件提交给法院。

在苏文颖看来比较有借鉴意义的是监护监督令的做法。

“不同于剥夺监护权,荷兰允许这样一种制度缓冲,对家庭监护人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短期内无法快速纠正,但是同时认为具有纠正可能的,儿童保护局会向法院提交申请判处监护监督令,家长和孩子仍然共同生活,但会有法院指定的监护监督人对家庭的监护情况进行密切监督,同时把监护情况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一般12个月是最长期限,12个月之后来判断家庭监护权是应该完全恢复,还是要有代替家庭或完全剥夺监护权。”苏文颖介绍。

瑞典有警察部门主办的儿童中心,这是政府针对在刑事案件中受侵害的儿童所设立的多功能协调机构。

苏文颖曾参观的一处儿童中心大概有50名警察,十几名社工,同时有几名医护人员、心理学家,还有相当于未检检察官的办公室。由此实现了一站式的询问、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以及后续的侦查、起诉等程序,最大限度减少了对未成年受害人的二次伤害。

具体到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的未来发展方向,冉云梅建议,既要整合政府各部门的力量,也要社会组织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力量,同时还要整合业务工作机制的资源力量。

陈怡璇则建议,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构和人员的专门化,由此可以更加有效地联动和整合各部门在理念和制度方面能够实现协同一致,特别是社区矫正、心理帮扶、监护监督、亲情教育等方面必须由专业的力量来完成。

此外,她建议,应当由专门机构承担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组织职能;同时加大对社会支持体系的投入和保障力度,扩大社会力量的参与。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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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流浪儿童 垃圾箱 保护 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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