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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拯救"临时工"与"志愿者"
4月13日,四川巴中城管副中队长侯飞甫拒交2元停车费强行开车离开,致收费老人摔倒在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巴中市城管部门称该副中队长既非公职人员,也非临聘人员,系一名“志愿者”。警方称侯飞甫已被刑拘并逮捕。(5月26日《成都商报》)
志愿者是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言外之意,这名副中队长只是一个来帮忙的“打酱油的”,他的身份比“临时工”更低,比“临时工”更临时。
近些年来,每当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身陷负面消息,责任单位往往都会用“临时工”这个词汇来平息舆论压力,以至于有人说:“临时工就是一个筐,脏的烂的臭的都可以往里装”。也许是“临时工”出场的频率太过频繁,公众也确实看腻了,不再相信了,于是这次承担责任的人由“临时工”变成了“志愿者”。
笔者以为,这样的解释只是自欺欺人。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为无论是“临时工”还是“志愿者”,在群众面前,他们所代表的就是政府的形象和威信。试问如果在出现问题时,所有的单位能够坦然面对,实事求是,不退避,不推脱,不姑息,那么群众还会怀疑吗? “临时工”会成为如此扎眼的词汇吗?
事实上,这些事件暴露出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内部管理上的混乱,用人制度上的无序,他们如果想推卸责任就必须先利用“临时工”“志愿者”的帽子撇清关系。这也在提醒上级部门,在依法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对城管部门内部管理混乱,用人不察的追究与问责,只有这样才能让“临时工”“志愿者”们不再出现,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城管志愿者 四川城管拒交停车费 志愿者 临时工 暴力执法 巴中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