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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人民的获得感

2016年03月06日 08:43 | 作者:张程程 屈辰 张冉燃 | 来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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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基本国情把握民生“力道”

民生领域的快速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也挑战着各级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决策水平。特别是当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对于民生改革措施落实环节的任务之重、压力之大也须有充分预期。

一方面,经济下行造成财政收入增速大幅降低,会对进一步改善民生所需的财力形成较大约束,这个问题在一些经济困难的重点地区更加突出。“经济转型升级、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也会在一定时间内造成转岗分流等就业机会的转化,这同样是显性的困难和挑战。”龚维斌表示。

另一方面,由于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中梗阻”问题仍然存在,对民生政策的全面落实形成现实障碍。“比如社会保险的跨地区转移接续和居民社会保险的城乡统筹、农民工市民化程度的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民生领域建设等,都受到来自现行财政分配体制、土地产权拥有和流转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阻碍。”李爽说。

与此同时,老百姓特别是年轻一代民众的民生需求和预期越来越高。而从民生发展的刚性特征来看,只能做加法,不宜做减法,否则可能会引发抵触,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而且,在利益多元的社会背景下,民生需求也是分层分群的。比如,老年人更关注养老医疗改革,年轻人更关注保障房、教育、户籍等改革。“既然‘众口难调’,就需要通过机制进行优先排序,协调相关力量保障落实。对于这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也要有充分准备。”杨宜勇说。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改善民生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财政收入多时,要安排好资金流向,全力以赴地解决民生难题;财政收入少时,应合理安排,实事求是,尽力解决当前必须解决又有能力解决的民生问题”。杨宜勇说,“这就要求各级政府既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又不能抛开基本国情,给群众开‘空头支票’。十八大以来出台的民生政策很好地践行了‘适度原则’,今后的民生改革也应如此。”

“我们不能指望通过一揽子解决的方式,一劳永逸地彻底解决民生问题。发展经济要防止速成论,改善民生也是如此,应该多试点、小步走、不停步。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瞄准全面小康‘目标基准’,避免超出承受能力,掉入‘高福利陷阱’”。吴忠民说。

编辑:秦云

关键词:十八大 改革 民生 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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