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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住房财产权流动起来

2016年03月08日 20:27 | 作者:李彬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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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李彬) “当前有一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就是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要扩大面积,这是当前能使中国经济摆脱下行的一个重要部分。”3月8日上午的经济界联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厉以宁再次谈起农民、新型城镇化问题。

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让厉以宁最受触动的就是“新型城镇化”这一节。在小组讨论会上,他不止一次呼吁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让农民进城后有房可住。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59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

“现在有人担心的是,这么多农民把房子抵押了钱不还怎么办?出现坏帐怎么办?”厉以宁表示,不要过于担心,这种情况可以避免。

他给出的答案是: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同时上保险。

“上了保险后贷款不还的比例大概在1%-2%,所以说银行不会出现大的风险,即使假定出现2%的坏账率,上的保险也足以覆盖。”

厉以宁说,但现在的问题是,试验的地区比例太小,仅限少数地方。

厉以宁曾带队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调研组在四川广安、浙江嘉兴等地调研。在四川广安,他看到的是农村和过去不一样了,一家一户新盖的农民新村和城市比也不逊色。

他在浙江嘉兴看到的情况是,嘉兴农民在宅基地确权后,都盖上了四层小楼,这让他有些不理解:你家里有这么多人吗?

得到的回答是:家里住两层就够了,第一层出租,开商店的开商店,开作坊的开作坊,租房人住第二层,而另外两层,房主自己住一层,老人跟孩子一层。

这让他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广更有信心。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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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住房财产权 经济界联组讨论会 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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