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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住房财产权流动起来

2016年03月08日 20:27 | 作者:李彬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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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增多了,农民不会轻易丢掉房子。各地这种情况还很多,完全可以相信,农民进城了,住房抵押了之后就可以有资金,进城就可以创业,这样农村经济就活了。”厉以宁表示。

他感叹,现在农民工的数量太庞大:除了有2.6亿到2.7亿的农民工,还有4000万留守妇女、4000万留守儿童和4000万左右的留守老人。因此,要抓紧解决这一问题,“不仅住房财产权可以抵押贷款,宅基地、承包地也都可以抵押,有了钱以后,他就可以变成了拖拉机户、播种机户,就可以开店。”

厉以宁的发言引起了委员们的共鸣。

全国政协委员李克穆插话说,现在的保险当中,有一个针对老年人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跟这种情况类似,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统一的处置权,保险机构按照约定条件可以一次性贷款给房屋所有人,也可以在一定年限内按月支付给房屋所有,一直延续到老年人去世。之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有些人说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容易出风险,这是理念上的问题。”李克穆的话音刚落下,全国政协委员刘明康就拿起了话筒,我赞同扩大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刘明康说,其实对这个问题无需多虑,当年在城市发展住房抵押贷款的时候,也有很多人有各种担心,比如会不会出现像西方国家发生的部分人因还不上钱而流离失所的现象。

“事实证明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因此对有些事情,我们担心的过多。解决此类问题,在新常态下需要有新思路。”刘明康表示。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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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住房财产权 经济界联组讨论会 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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