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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阳光滋养“慈善正能量”
慈善法将重塑公民的慈善意识。从慈善法草案二审稿来看,其最大突破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慈善活动的定义,扩大了公民的行善领域,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公共事务纳入慈善范畴。公民既可以通过爱心捐赠和志愿服务关爱弱势群体,也可以通过邻里互助和社区共享共建生活空间,每一位公民都可以依法选择自己的行善领域和行善方式,这就为实现全民慈善、快乐慈善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慈善法将释放社会的内在活力。社会的繁荣稳定需要一个充满活力、充分流动、能够自我治理的社会结构。慈善组织是社会组织中最为温和、最富有效率的社会自组织形式,在缓和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慈善法草案全面放宽慈善组织的登记条件,优化办理流程,明确监管和支持措施。“降低登记门槛”和“开放服务空间”将催生一大批慈善组织,特别是基于城乡社区的基层慈善组织,激发公民的奉献精神和公民意识,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和公共事务,成为社会多元治理的真正主体。
依法行善将增强社会诚信建设。诚信是公民道德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基础。慈善本质上就是陌生人之间基于信任的互助行为。公信力是慈善事业的生命线,无论对于慈善组织,还是捐赠者、受益人,诚信问题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慈善法草案对于信息公开、慈善信托、慈善服务、捐赠行为等方面进行了专章规范,明确了各慈善主体的法律责任,明确了监督措施,提高了违法成本,用法律打造了“玻璃口袋”,让假慈善之名的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将有助于增强人际黏性,减低社会信任成本,为社会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们期待,慈善法的出台成为中国慈善事业乃至于社会事业的新的里程碑,激发正能量,春风化雨,滋养社会。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法治的阳光下,“慈善”将成为这个社会最美的风景线,年轻的中国慈善事业将迎来一个充满朝气的新时代。
(作者系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秘书长)
编辑:秦云
关键词:慈善法 正能量 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