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物·生活>集·言论集·言论

周泽民:聚焦“四种形态” 坚持和深化“三转”

2016年08月31日 10:26 | 作者:周泽民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享到: 

形成合力,避免分力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有的地方管党治党存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问题;王岐山同志也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我们在实践中深切感受到,保护“森林”、运用“四种形态”要形成合力,避免分力。纪委和派驻机构的“三转”要内外兼修,“外修”就是要冲着合力去,形成监督执纪问责的强大气场。

纵向要实现上下联动。省市县乡各级党委、纪委都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自上而下层层深入,彻底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形成“全链条”。一是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这既有助于督促同级党委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又有利于上下级纪委形成工作合力。省纪委从本级做起,严格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对省管干部查处情况每两个月上报一次,涉及设区市党政一把手、省委委员的,立案前都要报中央纪委同意,从而带动市、县纪委跟上来。二是扎实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目前我们已如期实现了省级层面改革目标,市一级改革也即将完成,对县一级改革也在抓紧调研。三是推动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在统筹协调省委巡视完成全覆盖基础上,加大对市县深化巡察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坚决扫清监督盲区,形成全省一盘棋格局。

横向要强化左右联手。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进一步落细落实党委、纪委、党委工作部门和有关机关的责任清单,通过实施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机制、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执行纪律处分联动机制、纪律工作考评和问责常态化机制,初步形成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党委工作部门和有关机关协同的工作格局。

搞好执纪与执法衔接。实行纪法分开后,这个问题比较凸显,特别是基层,先法后纪、执纪与执法脱节的问题比较普遍。从江西的实践看,解决这个问题,核心是要把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能做实,体现其应有的权威性,推动基层的执纪与执法有效衔接起来。

坚持“两引”,解决问题

“两引”,即文件指引与问题导引。通过聚焦“四种形态”深化“三转”的实践,我们深切感受到,既要“对表”、用好文件,又要“对标”、向先进看齐,并通过“对表”和“对标”更好地找准问题、解决问题。

坚持文件指引。纪检工作政策性很强,实践“四种形态”必须有纪律和政策依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为我们做好工作确定了政治方向和根本遵循。同时,党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还有先后颁布实施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都是管方向、管全党、管宏观的工作规范,都是我们经常要用的工具书,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遵循,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应学深悟透,熟练掌握运用。

坚持问题导引。任何工作领域,问题总是客观存在的,只有解决问题才能推进工作。要盯着问题去,时时与文件“对表”,向先进看齐,从中找到自身的差距和问题,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对“最大公约数”的问题,实行项目化治理。例如,换届后一定比例的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都是“新人”,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又如,加快监督执纪问责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监督执纪的信息化水平,对这些问题要研究式地推进,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全局,推动“三转”不断深化。

(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

编辑:邢贺扬

1 2

关键词:周泽民 四种形态 纪检监察机关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