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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打破“双重管理”体制———

4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2014年09月23日 10:58 | 作者:顾磊|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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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顾磊)9月15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通知》(简称《通知》),该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共4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工作,这意味着“双重管理”体制被打破。

  4类组织中,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主要是指从事扶贫济困、救孤助残、助老扶弱、赈灾救援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公益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主要是指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服务、慈善救助、文化娱乐、社区协同管理等服务的基层社会组织。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通知》强调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通过制定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活动管理、信息公开、年度检查等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社会组织自愿成立、自我运作、自聘人员、自理会务,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健康发展。

  据报道,从2012年开始,河南省已开始在郑州市、安阳市、新乡市等地试点部分社会组织向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两年来,社会组织的登记数量并未出现爆发式增长。河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直接登记后,民间社会组织的申请登记数量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对于省级的社会组织,登记时相关部门会考量一些硬性指标,比如需要有一定的能力、资金保障和办公场地等。

 

编辑:曾珂

关键词: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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