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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教育公平的口号喊了多年,但资源分配不均仍是不争的事实。为此,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建言献策——
以政府责任的标准体系引导区域义务教育科学推进
全国政协委员李钺锋:加快化解西部农村教育债务
近年来,西部农村教育发展加快,学校面貌焕然一新。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所产生的教育债务,使许多西部农村学校不堪重负,矛盾日益凸显,已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化解西部地区农村学校债务。
为此建议,采取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多策并举的办法来化解农村教育债务。
1. 明确目标任务。西部地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农村教育化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偿债主体责任,摸清债务结构,将债务从学校和教育部门中剥离出来,纳入政府消赤减债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利用3~5年时间逐年偿还,将教育减债实绩纳入对领导干部政绩的目标考核范围。
2. 建立分担机制。西部地区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考虑到西部地区财政普遍比较困难,建议积极建立以中央为主、省市为辅、区县分级共偿的农村教育债务偿还机制,中央、省市、区县按60%、30%、10%的比例分担,按年度逐步偿债。
3. 优化投入保障。建议中央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对西部农村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补助标准,尤其要对贫困区县重点倾斜。在测算年度学校基建项目、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时,要根据地方承受能力,减少区县配套资金,从根本上遏制教育负债反弹。
4. 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当前农村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提升农村教育投入主体重心,建立“管理以县为主,投入以中央和省市为主”的新体制,进一步明确区县农村教育投入比例。同时,要出台闲置校产管理处置办法,盘活农村闲置校产,收益优先用于教育偿债。
5. 强化债务管控。对西部农村教育建设项目应由区县政府通盘考虑,严格把关、严格审批。完善西部农村教育债务监控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不得超越自身财力借债搞建设、上项目,对不切实际的指标要进行相应调整。建立教育债务责任追究制,严格控制发生新债,坚决杜绝“一边化解旧债、一边举借新债”的现象。
全国政协委员李铀:强化顶层设计和标准引领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我国在本世纪初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取向,各级政府为此开展了积极探索,当前的重要工作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已经得到实践验证的那些分散的“自选动作”集成整合为一套完整的“规定动作”。应充分重视国家层面的义务教育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标准制度,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均衡监测制度及相应的政策及行动干预机制。
一、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化。要以学校建设的标准体系引导区域义务教育的硬件均衡。修订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三至五年调整一次。对农村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和分散校点制定专门的学校建设标准。以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为指引,采取“政府托底”的方式,不断提高“下层学校”的硬件水平。
二、 制定义务教育教师管理标准,促进教育水平均衡化。要以教师管理的标准体系引导区域义务教育的软件均衡。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备的最低标准,明确在教师水平上的最低要求,消灭学校中无高级教师、无学科带头人、无骨干教师的“三无”现象,在县域层面逐步实现学校教师均衡配备。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并在统一标准基础上合理提高师生比,对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实行更高的教师配置标准。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为各个成长期的校长和教师提供发展基准,也为在学校间均衡配备教师提供参照。以义务教育教师管理标准为指引,推动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县管校用”的用人机制;以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为指引,以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师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教师培训,促进农村学校教师水平与管理水平快速提升。
三、 建立义务教育政府责任标准,促进决策行动科学化。要以政府责任的标准体系引导区域义务教育的科学推进。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政府责任制定具体的量化标准,包括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一般预算安排财政教育支出的比例、生均公用经费、生均教育经费等财政投入指标,以及学校建设、教育质量、区域均衡、教育规范化服务等标准达成度的考核指标等,为各级政府准确掌握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差异及其变化趋势,适时调整和合理布局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提供科学指导。
以义务教育政府责任标准为指引,改革政绩评价体制,把每年实施的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监测和区域义务教育城乡均衡监测,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评估指标,纳入对各级政府的考核。
编辑:付鹏
关键词:教育 学校 教师 农村 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