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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周桐宇委员: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在当今时代,由于知识产权是决定企业战略发展的有力武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随着全球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将不断扩大和细分,如专利权、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计算机程序软件、商业机密、植物新品种以及未公开的信息等等,这些知识产权对企业来讲就是“生产力”,就是企业效益的“源泉”,更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根子”。
有效保护这些“命根子”(知识产权)对于企业乃至全社会来说是真真切切、至关重要的工作。希望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能有行之有效的办法来阻止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产生和蔓延。
针对上述分析,我从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自身两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一是政府主管部门方面。包括知识产权局、公安局以及司法机关和法律援助组织等机构和组织,这些机构和组织应当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夯实和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宣传和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和民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也应大力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只有练好了自身的本领,打击侵权行为才能出“重拳”,才能行之有效。
第三,应随着科技进步的发展以及知识产权范围及内容的细分,及时深化和丰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让侵权行为无缝可钻、无处遁形。
二是企业自身方面。企业是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和使用者,更应在以下几方面提高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一,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专利申请战略和专利保护战略。吸收专利管理人才,建立专利管理部门;制订专利管理制度,规范专利管理行为;完善专利档案,跟踪专利动态;组织专利申报,引进保护措施;提出专利保护诉讼,进行专利诉讼抗辩,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做到专利未报,保密先行;产品未销,专利先有;市场未明,防御先做;合同未签,文献先查;诉讼未提,漏洞先补。
第二,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机制,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只有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拥有企业所在领域的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摆脱受制于人的被动地位,才能有核心竞争力。
第三,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盗用他人的专利技术;不制造、不使用、不销售、不传播假冒产品;不盗用和仿造他人的商标、产品标识和外观设计。
第四,坚决与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涉及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政府这个部门做好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遏制、查处和打击工作。
(周桐宇:上海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力普委员:多措并举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2年上半年,全国的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65万家,从业人员约28万人。截至2013年底,共有专利代理机构约1000家,执业专利代理人约9000人。2013年知识产权质押金额共计250多亿元,专利保险金额达6000多万元。知识产权服务不但成为国家“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重要支撑体系,同时也成为高技术服务业的重点发展领域。知识产权服务业虽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仍不相适应,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产业发展的作用亟待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亟待加强监管和规范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亟待开阔国际视野和培养高端人才。
为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1. 在产业发展中将知识产权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需求催生和造就了知识产权服务业,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反过来促进产业转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建议发展改革委在产业规划制定、高技术服务产业化基地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工作中,将知识产权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经济融合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2.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知识产权对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依赖于规范化、高质量的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需求日益迫切。建议国家标准委把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优先试点领域,在标准的规划、制定、试点、实施、推广等层面,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制定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3. 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协会建立。
随着政府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力度,行业组织将在行业自律、诉求反映、标准制定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建议民政部鼓励和支持跨地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或联盟组织的建立和发展,简化审批流程,取消行业协会需要挂靠政府部门的做法。
4. 加大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财政投入。
知识产权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的新兴业态,正处于培育市场的关键时期,需要大力扶持。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的经费支持,用于政府向社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支持服务机构发展壮大;设立由国家资金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的专利运营基金,支持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事专利技术引进、储备和开发,盘活无形资产;跟踪学习国外知识产权服务新兴模式,对中国企业海外遭遇恶意知识产权诉讼给予资金援助;支持知识产权服务高端实务人才培训。
5. 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职业资格制度。
国际化、专业化的高端人才是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支撑和关键。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职业资格制度,加快设立专利信息分析师、专利管理师等人才职业资格,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一支懂技术、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
(田力普: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
编辑:付鹏
关键词:政协委员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