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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有望率先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全国政协委员:应对专业问题

2014年07月16日 08:34 | 来源: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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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需解决深层问题

  “军事、海事都有很清楚的界限,但知识产权却涉及军事、海事、民事等多个领域。知识产权法院跟普通法院是什么关系?”在座谈会上,曹新明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中国法院体系包括最高法院和三级地方法院,专门法院则有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设立时间均在几十年前。

  最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列举”了专门法院为“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水上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其他专门法院”。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上世纪90年代,有人呼吁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时,有关方面即以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专门法院中没有知识产权法院为由拒绝。

  人民法院组织法在2006年最近一次修订后,专门法院被以“军事法院等”的形式描述,同时规定,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这样的规定,为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预留了制度空间。正因如此,此次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将成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步。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龚稼立表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作为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不仅要解决相关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管辖、保障等问题,还要解决一些司法体制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如何进行分类管理、探索法官制度、是否实行办案责任制、如何建立更好的法官保障机制等”。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法院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 设立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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