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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级法院治“老赖”调查:百日结案4.5万余件
乱执行咋管?
既“分段执行”,又分清责任,“操作信息全程留痕,压缩了腐败空间”
前不久,踏着河南今冬第一场雪,记者跟随许昌市襄城县执行法官岳豪远、朱德恩,前往银行查账。银行办事人员核对证件后,查询、打印账户明细,用时20分钟。岳豪远、朱德恩所做的工作,是“分段执行”的第二步。接下来,此案将移交打击拒执组。
在执行案件“一人包办”的模式下,执行人员权力集中,缺乏监督。是秉公执法,还是办人情案、金钱案,很大程度凭良心。自去年开始,河南法院探索“分段执行”,解决效率低、乱执行问题。襄城县法院是试点之一。在该院,执行局分为“一科五组”,即综合科、预执行组、执行实施组、财产处置组、打击拒执组、终结组。
申请人到襄城县法院立案。案件先由综合科收取、审查、分配、保全;其次,由预执行组找人寻财,对财产划拨、查封、冻结;接着执行实施组负责传唤、司法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等;财产处置组负责财产评估、网上拍卖;打击拒执组负责打击拒执犯罪;最后是终结组负责执行异议审查、结案、归档。每段耗时10天以内,最多不超30天。
分段后,如何管理案件?襄城县法院对每段实行“六定”:定职责、定期限、定标准、定人员、定流转、定追责。“各段相互监督,案件能否结案,由终结组决定。”该院院长秦学海说,从2015年实行“分段执行”到今年10月,案件执结率达82.4%。执行异议由20%降为0,信访案件减少一半以上。
运行中,“分段执行”也暴露出问题。比如,“分段”之后,各段会不会推诿扯皮?申请人想了解案件,又该找谁?对此,焦作中院探索时,实行“分段执行与承办人结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探索“流水线+执行长+模块式”:案件负责人均为“执行长”;案件在内网分阶段、按时限运行,随时可查;另成立查控组、快执组、财产处置组、强执组“四模块”,配合“执行长”。每个案件既在各环节分工协作,又有明确责任人。
执行案款管理腐败易发。在郑州高新区法院,记者看到,法官电脑中有明晰的案件执行流程。高新区法院自行研发一套案款流转监管系统,可自动为每个案件生成二维码,提供独立的明细账管理,实现“一案、一款、一码”监管。
“操作信息全程留痕,压缩了腐败空间。”郑州高新区法院院长靳四梅说,但是信息化建设在大部分基层法院仍是短板,即使在高新区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化也仅限于内部,法院之间、法院与协助执行部门之间的信息联通仍有待加强。
安阳中院执行局长王新芳建议,各地探索“分段执行”之后,亟待统一执行流程、规范。“尽快建立各级法院统一的一体化执行案件平台及节点管理系统,形成执行法院、上级法院、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多位一体的监督。”
编辑:梁霄
关键词:执行 法院 案件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