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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政协经常性工作
二、 视察工作
视察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政治活动。所谓视察是指政协组织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进行巡视察看,资政建言。
政协成立初期,并没有开展视察工作。这项工作是毛主席倡导开展起来的。1955年,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工作时,政协委员也要一同视察,这对行政、立法等各方面的工作都有好处,对领导部门联系群众也有好处,对下面部门可以起督促作用。根据这个提议,1955年11月,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联席会议通过了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工作的通知,政协视察工作就此开始。从五届政协以后,政协委员不再与人大代表联合视察,而是单独进行视察。新时期以来,全国政协陆续出台了政协委员视察简则、视察工作条例、加强视察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动了视察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大大拓展了视察工作的内容和渠道。以十一届全国政协为例,五年来,共组织视(考)察团77个,参加视(考)察委员达1357人次,参加人数占委员总数的45.18%。
视察工作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我国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为完成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说,1988年、1991年,全国政协视察团分别到湖北、四川对争论了30多年的三峡建设项目进行视察,提出了“对于三峡工程是上还是不上,是早建还是缓建,是高坝还是低坝,应在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及早作出决策”的建议,并就三峡建设中可能涉及的经济社会问题和工程技术问题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受到了中央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以后三峡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再给大家举一个近些年的例子。大家知道,京杭大运河与长城一样,是我国古代创造的伟大工程。它的历史遗存是研究我国古代历史文化的绝好实物资料。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大运河的传统功能逐步衰弱,其整体风貌正在遭到严重破坏。在专家和政协委员的呼吁下,2006年全国政协组织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大运河保护与“申遗”视察考察活动,历时10天,跨越大运河沿线6个省市,奔波2500多公里,全面深入地了解了大运河保护的现状。最后,视察团在杭州召开了一个大型研讨会,并发表了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的杭州宣言。政协的意见得到了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大运河很快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我国申报世界遗产的预备名单。今年初,大运河申遗文本已正式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年六七月间,世界遗产大会将对大运河申遗项目进行表决。可以说,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的过程中,政协的奋力疾呼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视察工作具有选题广泛、参与面大、类型多样、成果转化多元等特点,在政协履行职能和委员履行职责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视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容易“走马观花”,深入研究问题不够。今后应该进一步完善视察工作的制度机制,特别是要努力在深入实际、科学论证、提出真知灼见上下功夫。委员是政协视察工作的主体,应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相关视察活动,积极反映意见建议。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政协 工作 提案 学习 提出